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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财务年终决算及封账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4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学校计划财务处自12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进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现将决算期间财务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1.报销业务:自12月15日起停止会计核算业务(封账),同时停止网上报账接单。封账之前为提高报销业务效率,各单位也可直接持纸质单据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但必须撤销线上提交的报销单。决算期间,各单位不得在OA系统中提前填报2024年报销单。

    2.还款业务:12月15日停止线上还款报账接单,12月20日截止线下还款报销业务。报销人员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单据提交到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科613室进行审核和复核。

    3.还款要求:为防止长期挂账问题,凡在财务处有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务必在12月20日前,报账冲销借款或将所借款项归还财务处。不能如期还款的须由经手人出据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处。无正当理由且逾期不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从2024年起冻结其经费使用。

    4.返还保证金:学校各单位特别是近几年有专项建设、维修改造、基本建设等项目的,要认真梳理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按合同约定如期返还。如存在应返未返问题,必须于2023年12月20日前办理返还。应返不返形成滞纳金的,由个人承担。

    5.寒假期间计划财务处只办理工资发放和应急性财务支出业务。教职工在寒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支付经费,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推荐将公务卡绑定微信或支付宝,可满足绝大多数支付方式。确因收款方不支持公务卡结算的,可用本人银行卡(非信用卡)付款。要妥善保存网银转账、微信、支付等记录,以备报销之需。不允许用现金进行支付,不允许将费用支付给个人。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2月0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吉林医药学院2025-202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 建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吉林医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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