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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关于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报销的温馨提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03 点击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铁路电子

铁路电子发票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票价、二维码等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样式:

二、铁路电子发票开具要求

1.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于180天内登录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账户,如实取得本人的电子发票。

2.电子客票需使用学校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学校名称:吉林医药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000778715672B。

3.铁路客运设置了过渡期,2025年9月30日前“纸电并行”,师生仍可使用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9月30日后,纸质报销凭证取消,只能使用铁路电子客票报销。

三、温馨提示

如填写发票信息有误,或遇运输服务中止致行程改变等情况,可在180天内按照准确信息或实际行程,在电子发票专区,点击“换开发票”按钮,进入发票换开页面,重新申请开具1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作废。

四、铁路电子发票开具操作指引

(一)网页端

1.登录中国铁路12306官方网站:https://www.12306.cn/,点击右上角,输入用户名密码或使用手机铁路12306 APP扫码登录。

2.选择订单中心—电子发票,填写发票抬头和发送邮箱,点击开具电子发票。点击开具电子发票会提示身份验证,使用手机12306app扫码即可。

3.选择待开票,按乘车日期进行查询,选择对应行程开具发票。

4.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批量开具。


5.选择添加的发票抬头并提交。提交后对发票信息确认,点击确认。(发票抬头在第二步已添加)

6.系统提示发票开具成功,可选择直接发送邮箱或查看,点击查看可直接下载PDF格式发票原件或发送邮箱。

7.发票换开:选择已开票,点击换开,(一张车票只能换开一次)。

上一条:网报系统操作说明

户名:吉林医药学院| 账号:0802212409200251391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行号:102242000607 | 税号:1222000077871567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