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医院字〔2018〕98号
关于成立吉林医药学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进一步完善学校预算管理体制,提高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预算分配与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省财政厅关于预算管理综合考评及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吉林医药学院学院预算管理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蔡建辉
副主任:林长英 王柳行
委 员:金连海 聂 翔 陈国辉 王舒然 何求胜
葛晓华 何加军 薛常刚 邓希诚
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日常预算管理与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葛晓华(兼)
成 员:薛常刚 张志强
二、 工作职责
(一)促进学校更有效地配置资源,对学校年度预算经费的投向、投量、预算编制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二)审议年度经费收入预算编制情况,对经费的来源进行论证、分析,审议各项事业收入是否依据充分、足额到位。
(三)审议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审议各类支出预算是否合理。
(四)考评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三、审核程序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学校预算草案、预算追加调整草案和学校及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草案、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分配草案报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
(二)预算编制申报单位、预算追加、预算调整申报单位和被评价预算执行情况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阐述预算申报理由及经费需求、预算追加调整理由及经费需求和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并参与讨论。
(三)计划财务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并将会议的决策建议形成纪要提交学校决策。
(四)审议预算追加调整申报理由及经费需求是否合理,进行项目论证及金额审定。
(五)审议学校年末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进行论证及金额审定。
四、决议规程
(一)委员会实行会议议决制度,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集体讨论决定,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委员会各位委员在讨论和审核时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能带有偏袒性。
(三)集体讨论结果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委员会会议实行有记名投票表决,每人一票,表决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的2/3(含)方为通过;表决票上每位委员必须要填写同意或反对意见,并提出建议。
吉林医药学院
2018年6月27日
吉林医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印